1、考试性质
安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开性选拔考试,是落实省考、县管、校用教师管理体制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把好教师入口关。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结果将作为安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依据,同时纳入考试总成绩。招聘考试从教师相应职位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取。招聘考试应具备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别度和适合的复杂度。
2、考试目的与需要
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面向特殊儿童的教学能力,即考生对特殊教育专业常识、特殊儿童教学常识的理解、学会程度,与综合运用所学常识剖析、解决实质教学问题的能力。
报考条件
1.熟知特殊教育专业入门知识和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
2.知道特殊儿童的认知特征,熟知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法,具备肯定的教学实践和教研能力。
3.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教育教学技能,能运用特殊教育基础理论、入门知识和办法剖析和解决教学中的实质问题。
3、考试内容范围
特殊教育专业常识
1.特殊教育概述
特殊教育与特殊儿童的界定。
特殊教育的意义。
特殊教育的对象及分类。
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2.特殊教育的进步历史及趋势
海外特殊教育的产生与进步。
国内特殊教育的产生与进步。
世界特殊教育的进步特征与趋势。
3.特殊教育的基本原则
早期教育原则。
补偿教育原则。
个别化教育原则。
系统教育原则。
4. 三类特殊儿童的概念及分类标准。
5.三类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趋势及其特点。
6.三类特殊儿童的教育原则。
7.自闭症孩子的身心发展趋势和特点。
8.现行盲文的拼读和书写规则;《中国手语》汉语拼音23个声母的手指语。
9. 特殊教育与社会、家庭、医学的合作。
10.全纳教育、融合教育的定义和意义。
11.随班就读的基本办法和需要。
12.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与修养。
13.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中国宪法》。
《中国义务教育法》。
《中国残疾人法》。
《中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安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步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高计划的公告》。
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
1.特殊教育课程理念。
2.特殊教育的教学理念。
3.特殊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原则和办法。
4.三类特殊儿童的教学原则和办法。
5.三类特殊儿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策略及有关需要。
6.三类特殊儿童缺点补偿的渠道。
7. 三类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定与推行。
8.普通教学办法在特殊学校教学中的应用。
9.现代教育技术在特殊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10.低视力儿童视觉康复、视功能练习的内容和办法,视障儿童定向行走的定义及练习办法;听障儿童语言形成和进步的原则和渠道;智障儿童行为矫正的基本办法。
11.能结合三类特殊儿童身心特征和教学资源进行教程剖析,科学撰写教学设计。
12.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案例剖析。
4、考试形式与试题结构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50分钟,试题分值120分。
3.主要题型: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问答卷、论述题、教学设计、案例剖析等。
4.内容比率:特殊教育专业常识部分约占60%,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部分约占40%。
原标题:安徽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特殊教育专业考试概要